學會十餘字,而且不易忘記,無論是《三字經》還是《千字文》都極有可能讓學生在兩三個月內學會,學懂,並且記住。
高敬宗此時就像一個磁鐵,深深吸引住了鄭詩詩。
此時,鄭詩詩的兒子陳言慶已經慢慢好了,雖然高敬宗並沒有給陳言慶施醫用藥,但是鄭詩詩卻堅決認為,這是高敬宗謫仙神血解了陳言慶體內的毒,給了陳言慶第二次生命。對於鄭詩詩而言,陳言慶則是她生命的全部,高敬宗對她的恩情如同再造。
高敬宗慢慢開始教授《三字經》的內容,一個字一個字從字形字意教起。他並沒有教給學生們太多內容。第一課也就是「人之初,性本善,性相近,習相遠,苟不教,性乃遷。教之道,貴以專。」
不過教授效果讓高敬宗非常意外,二十四個字用了一個上午,居然超過百分之八十的學生都做到了會寫,會讀,會認。
高敬宗卻不知道,在這個時代上學讀書,對這些孩子們來說機會是多麼的難得!因為機會難得,這些孩子才格外用心讀書。
教授小學兒童,顯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,儘管這些學生非常用心,高敬宗也教得認真,但是一天授課下來,高敬宗也累成狗了。
當高敬宗拖着疲憊的身軀返回狼、穴時,不此時狼、穴已經不成再稱為狼、穴了,而是改為江淮大都督府。當高敬宗來到洞口卻聽見胖子陳應那欠揍的聲音傳來:「俏娘子,來彈個曲子聽聽!」
高敬宗進入洞內,看到鄭詩詩此時居然拿着一個琵琶,細心的撫摸着。
高敬宗原以為鄭詩詩會發怒,最次也會怒視一眼陳應,然而鄭詩詩卻嫣然一笑道:「好啊!固如所願!」
鄭詩詩坐到書案對面的胡床上,將琵琶撥弄兩下,引吭高歌:「燕燕於飛,差池其羽。之子于歸,遠送於野。瞻望弗及,泣涕如雨。燕燕於飛,頡之頏之。之子于歸,遠於將之。瞻望弗及,佇立以泣。」
此詩出自詩經·國風·邶風,此詩的作者是年輕的衛君。他和一個女子原是一對情侶,卻終不能結合,如一對燕子不能雙飛。當她出嫁旁人時,他去送她,作此詩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