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值1987年的初秋,東海省東泉市南的鳳凰山上,霜葉初紅,景色怡人。
若是一代文豪歐陽修能夠重生於此,那麼他一定會對他曾經寫下的《醉翁亭記》感到汗顏,因為,「其西南諸峰,林壑尤美。」這一句話更適合用來描寫眼下的鳳凰山景。
87年的華夏沒有什麼「大力發展旅遊業拉動內需」一說,更沒有什麼「黃金周」的概念,因此東泉市的西南處縱有如此美景,卻也少有遊人問津。山泉淙淙、樹木蔥蔥的畫卷里,盡成為禽鳥走獸的樂園。
只不過此刻這樂園裏,卻是來了客人,而且還不止一個。
驚魂未定的韓英姿手撫胸口,喘息未定,她打量着側坐在她面前的男孩,很是真誠地說道:「謝謝你了啊,小弟弟,多虧你救了我一命……」剛才她從一面很是陡峭的山坡上滾落下來,若不是有這個男孩一把接住了她,結果還真是不堪設想。
這個上身穿着解放軍軍服、下身穿着牛仔褲的男孩此時正目視着遠方的一處山坳,聞言並沒有轉頭看向韓英姿,只是很隨意地應了一句:「沒什麼的,就是正好趕上了。」仿佛剛才被山壁上滾落的美女砸了幾個跟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。
男孩似乎不想多說什麼,從軍裝的胸前兜里摸出了一支皺皺巴巴的香煙,又從牛仔褲的口袋裏掏出了一盒壓扁的火柴,點燃了香煙吸了起來,目光依然看着遠處那一片紅綠掩映的山坳。
韓英姿的心裏產生了些微挫敗感,她自負容貌國色天香,在四九城中追求她的男人多如過江之鯽,什麼紅三代、優秀青年幹部、大學助教、甚至還有頑主都圍着她一個人轉,轟都轟不走的,可是眼下卻被這個男孩給無視了,這感覺真的不爽。
也許這個男孩情竇未開?這樣的猜測讓韓英姿心裏又好受了一些,轉念又想:「好歹人家是救了自己一命的,冷淡些也有資格不是?」
「小弟弟,我看你比我小几歲,就這麼稱呼你了,我叫韓英姿,是首都人,你叫什麼名字啊?」
男孩深吸了一口煙,道:「有必要知道我的名字麼?」
韓英姿咯咯一笑道:「喲,還做好事不留名吶?弟弟你真是個好人呢……可是我還是想知道你的名字,因為我想和你交個朋友。」
男孩哼了一聲,聽起來像是在冷笑,只是韓英姿並未看到他的嘴角有什麼變化。
「我叫鍾義,不是好人。」男孩的回答依然簡捷,他心說抽煙喝酒打架的高中生能算是好人麼?不過既然女人是首都來的,想必不會把他的行蹤知會給警方。
韓英姿笑道:「怎麼可能不是好人呢?你可真會開玩笑,你是一見鍾情的鐘?有情有義的義嗎?」
「呃……是鐘錶的鐘,社會主義的義,如果沒什麼事,我該走了。」男孩糾正了一下韓英姿的說法,隨後站了起來,拍打了一下身後的土。
「唉!你別走啊,你走了我怎麼辦?」韓英姿也站了起來,走到鍾義面前做阻攔狀,此時她才能夠端詳鍾義的相貌——談不上帥、冷峻的一張臉上五官端正,韓英姿忽然感覺這張臉似曾相識,而急切之間卻想不起來在哪裏見過。
鍾義也看了韓英姿一眼,他瞥見了一張美的不可方物的臉,他迅即把目光轉開了去,說道:「什麼叫我走了你怎麼辦?你本來也不是和我一起來的。」
「弟弟你別急,你聽我說,我是來找我奶奶的,本來還有個同伴,但是在不久前走散了,我正在找他,可是剛才卻看見了一條蛇,結果嚇得我摔了下來……」韓英姿有些急促地說着,心中很是責怪鍾義,就不知道問問美女是怎麼摔下來的。
韓英姿沒有說出她與同伴走散的原因,那是因為她想要解手,而她的同伴僅僅是她的保鏢而已。在不存在親密關係的前提下,女人要解手,當然要離開男同伴越遠越好。
鍾義把煙蒂放到腳下碾了幾下,注意到煙蒂徹底熄滅後,才直起腰身道:「你的意思是,讓我陪你一起找到你的同伴?」
「是的啊,要不然我可不敢一個人在這裏了,就算我現在要離開,